用最严密法治护航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王振华

近年来,山西文物系统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定扛起树立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典范的政治责任,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责任落实,用最严密法治护航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在省人大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省级层面颁布实施《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山西省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3部文物领域地方性法规,各市颁布文物领域地方性法规20余部,涉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博物馆改革发展、长城保护等各方面。2025年6月4日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充分结合山西文物资源禀赋和具体工作实践,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首次将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殊保护机制、濒危重要低级别文物优先保护机制等内容写入地方性法规。省政府颁布实施《山西省文物建筑构件保护办法》《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山西省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5部政府规章,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动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省委、省政府印发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行动方案、若干措施,全面加强保护传承利用,多渠道、高水平、全方位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省委部署开展文物工作专项巡视、政治监督专项检查、专项督查、专项审计,压紧压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更加深入。

二是推进系统性保护。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式保护体系。坚持“应普尽普、应保尽保”,高质量推进文物普查。编制《山西省文物保护利用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加强规划引领。坚持保护第一,国家文物局与省政府共同推进云冈学建设,云冈研究院建成云冈学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石窟寺保护与传承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全国文物系统首家先进计算中心,成立“中国石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国家文物局与省政府联合建立应县木塔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木塔局部加固、全面测绘、系统监测、应急预案、备料备工等各项任务,稳步开展“应县木塔结构稳定性评估与保护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持续开展文物数字化战略,累计采集1500余座单体古建筑、1100余尊彩塑、13800余平方米壁画以及8700余件(套)馆藏珍贵文物的数字化信息,数据总量达3PB,初步建立山西省重点文物数字资源库。持续实施39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重要点段、黄河流域重要文化遗产、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文明守望工程”等重点项目、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元代及元代以前早期木结构古建筑覆盖性抢救工程覆盖率达90%。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加强低级别文物保护,实施400余个低级别文物保护修缮项目。更好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文物保护、利用、展示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文物+”业态格局,晋城古民居入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全国率先利用政府一般债券支持低级别文物保护,成立全国首个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文物保护公益基金,“探索利用一般债券创新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路径”获国家文物局2023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强化机构队伍。省委为县(市、区)新增129个专项行政编制和429个专项事业编制,为省直文博单位核增事业编制182名。云冈研究院提格为副厅级建制,运城市、长治市成立正处级建制文物保护中心,应县木塔保护研究院明确为正处级建制,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明确为副处级建制。全国率先开展文物全科人才培养,2022年起5年内为基层定向培养600名文物全科人才(现已培养335名)。“考古学(文物全科)人才培养,让基层文保后继有人”项目获国家文物局2022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

四是守牢安全底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在文物领域首次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文物安全层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省领导多次对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持续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守牢文物安全底线。配合各执法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公安部门,在3处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置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务室,将山西博物院等40家文博单位确定为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线上+线下”文物安全监管机制,“线上”建成国、省保文物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全省国、省保单位进行全天候、可视化监管;“线下”组建专业化、常态化文物安全巡查队伍,每年针对全省世界文化遗产,国、省保单位开展4轮次安全巡查。“智能守护+实地巡防”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荣获国家文物局2024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

五是引深中华历史文明研究。聚焦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国家级重大项目,以襄汾陶寺、兴县碧村、闻喜上郭、沁水八里坪、昔阳钟村等遗址考古发掘研究为支撑,取得一批重要成果,切实表明山西尤其是晋南地区在中华文明进程研究中地位重要、贡献突出。闻喜酒务头商代墓地、绛县西吴壁遗址、霍州陈村瓷窑址、兴县碧村遗址等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昔阳县钟村夏商墓地最新考古发现由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发布。省政府成立陶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陶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功挂牌,实现山西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零”的突破。谋划建设夏商文明考古研究晋南中心、北方文明考古传承利用项目(晋北考古基地),垣曲北白鹅墓地搭建两座地下考古方舱实验室,开展多学科协同、精细化发掘。“科技考古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揭牌运行。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山西省考古研究院与乌兹别克斯坦首次开展中外联合考古项目。

六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出台“考古前置”配套政策和服务指南,优化“先考古、后出让”工作流程,主动服务黄河古贤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建设,在开发区科学划定避让区、勘探区和释放区,考古前置改革工作入选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编制《山西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规划》,凝练打造“国宝中的山西”“重走梁林路”等文物主题游径。山西青铜博物馆、太原北齐壁画博物馆、陶寺遗址博物馆等相继建成开放。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夏县西阴考古博物馆等专题博物馆建设项目列入2025年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太原、大同、晋城、临汾大力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山西博物院“晋魂”基本陈列、山西青铜博物馆“吉金光华”基本陈列分别获第二十一届(2023年度)和第十八届(202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下一步,山西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结合新修订文物保护法,配套修订相应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完善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方面主动协同衔接,保持与上位法的一致性,增强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针对古建筑、长城、考古与大遗址、数字化保护利用等进行专题解读,鼓励各文博单位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多层次、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成为社会共识。持续推进各级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建立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完善面向社会的文物违法行为线索征集渠道,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早处理,维护法律尊严。

(作者系山西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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